海得控制(002184)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 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七)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