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泵业(30014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依照《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 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成员任职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董事 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六条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细 则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 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