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68803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职能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依 法合规运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五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 通知全体董事。 第六条 临时会议 第 1 页 共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