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68803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部门,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本制度由信息 披露事务部门制定和修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