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688030) -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公司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和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