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日新材(688199)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 公允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 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但不 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四)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提供担保;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