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002638) -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接受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勤上股份")的委托,指派戴毅律师、周佳律师(下称"本律师")出席 勤上股份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 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及勤上股份《章 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现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4 人,均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