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600239)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 版) 1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云南城投置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 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 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 露有关情况。但出现本制度第四条规定之情形的,尽管辞职 生效,该董事仍应按照第四条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 至新任董事就任为止。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