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远股份(300210)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举董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切 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鞍山森远路 桥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含独立董 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一种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 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 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 或用全部选票来投向两位或多位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股东的提议或《公司章程》规 定,可以实行累积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