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远股份(300210)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强化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审计、 内控体系等方面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委员在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该 独立董事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