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远股份(30021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 利,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 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鞍山森远路 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