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茂(00817) - 公告须予披露的交易提供贷款
2025-11-28 12:00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任何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 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公告 須予披露的交易 提供貸款 提供貸款 董事會謹此宣佈,於2025年11月28日,本公司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上海沁茂佳 與其股東西安葆茂及沁睿佳上海訂立框架協議,據此,上海沁茂佳同意按照西 安葆茂及沁睿佳上海所持股權比例,並根據相同的條款與條件向西安葆茂及沁 睿佳上海(或其各自指定的實體)提供貸款。 上市規則的涵義 西安葆茂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上海沁茂佳由西安葆茂及沁睿佳上海分別 持有90%及10%的股權,為本公司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雖然沁睿佳上海為 上海沁茂佳的主要股東,但由於上海沁茂佳構成上市規則第14A.09條下本公司 的非重大附屬公司,因而沁睿佳上海並非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本次交易 並不構成本公司在上市規則第14A章下的關連交易。 由於框架協議下上海沁茂佳向沁睿佳上海所提供貸款之每日最高結存餘額(包括 應計利息)的一個或多個適用百分比率高於5%但低於25%,因此,根據上市規 則第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