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601899) -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公 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 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上述主体存在利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