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30109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HUALAN NPMHUALAN NPM(SZ:301093)2025-11-28 12:33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除经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外, 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 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 原因。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 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