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国际(00656) - 持续关连交易 - 有关订立互供框架协议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 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持續關連交易 有關訂立互供框架協議 互供框架協議 於 2025 年 11 月 28 日,復星醫藥(本公司之附屬公司 )與重藥控股訂立互供 框架協議,內容有關 復星醫藥集團 向重藥控股集團供應銷售產品及購買採購 產品,以及 復星醫藥集團 與重藥控股集團互相提供服務,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為期 3 年。 香 港 上市規則之涵義 重藥控股 為 重慶藥友(本公司 及復星醫藥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之主要股 東,因此,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 14A.07(1)條,重藥控股為本公司於附屬公司 層面之關連人士,故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 14A 章,互供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 之交易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但因 (1)重藥控股為本公司於附屬公司層 面之關連人士;(2)董事會已批准互供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及 (3) 獨立 非 執行 董 事已 確認,互 供框 架 協議 乃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