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捷科技(30031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11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 水平,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职业经理人担任,也可由公司董事兼任。 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 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