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精密(0029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