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精密(0029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正常召开,履行其最 高权力机构的职能,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