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精密(0029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CheerssonCheersson(SZ:002976)2025-11-28 13:0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经 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