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002289)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宇顺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 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三名独立董事中至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