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0012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 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经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授权,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 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 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