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香雪(3001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XPHXPH(SZ:300147)2025-11-28 13: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 有关情况。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