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香雪(30014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XPHXPH(SZ:300147)2025-11-28 13: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能够忠 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二)董事会秘书须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合格后,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 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 负有的责任。 1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