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耀科技(68825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他人提供保 证、抵押及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子 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公 司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 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 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无权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