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026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人員組成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 (2025年11月修訂) 1 安井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條 為強化董事會決策能力,做到事前審計、專業審計,確保董事會對經 理層的有效監督,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下稱「《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 規範運作》(下稱「《1號自律監管指 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下稱「《香港上市規 則》」)《安井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稱「《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下 稱「審計委員會」),並制訂本工作細則(下稱「本細則」)。 第二條 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的專門工作機構。審計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委 員會的提案提交董事會審議決定。審計委員會行使《公司法》規定的監 事會的職權。 第三條 審計委員會由五名董事委員組成,由董事會從董事會成員中任命,且 該董事為非執行董事,不在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其中獨立董事委 員佔半數以上(至少一名獨立董事為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證券監管規則 要求專業資格的會計專業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