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002432) - 内部问责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内生动力,维护公司声誉形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其工作 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严重不利后果 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 内部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第四条 公司内部问责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第二章 问责事项 第五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一)不能履行董事,无故不出席会议也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不执行董事 会决议的; 1 (一)权责一致原则; (二)过罚相等原则;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