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002432)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事项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 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并对公司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重大 事件的知情人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 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董 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