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高速公路(0099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工作制度 (經2025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皖通 公司」或「公司」)治理結構,規範獨立董事行為,充分發揮獨立 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 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履職指引》《上海證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等有關法律法 規和《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 章程》」)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獨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並與公司及 其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間接利害關係,或者 其他可能影響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關係的董事。 獨立董事應當獨立履行職責,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東、實際控 制人等單位或者個人的影響。如發現所審議事項存在影響其獨 立性的情況,應當向公司申明並實行迴避。任職期間出現明顯 影響獨立性情形的,應當及時通知公司,提出解決措施,必要 時應當提出辭任。 第三條 獨立董事對公司及全體股東負有忠實與勤勉義務。獨立董事應 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