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301148)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 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由各方协调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 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