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能源(30033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控制, 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指公司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 (一)向其他企业(含公司子公司)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 企业、对其他企业增资等权益性投资; (二)委托理财,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 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 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三)其他投资。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行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坚持成本效益原则,达到合理投资收益标准,做到为公司全体股东谋求最 大利益。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 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