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00288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EasttopEasttop(SZ:002889)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 营质量,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公司控股或 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 或者虽然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能通过协议 或其他安排对该公司进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对其构成控股。 第三条 公司主要通过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种方式 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第四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 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