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00288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签订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 保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