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00288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 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 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公司 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深 圳市东方嘉盛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