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0028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EasttopEasttop(SZ:002889)2025-11-30 08: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董事会、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董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等其他专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