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600538) - 财务总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财务总监的作用,发挥财务总监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总监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行 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向总裁、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财务总监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会计、财务、金融或者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审计 中级以上职称; (二)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财经法律法规 和制度; (三)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财务管理、资金筹划、融资经验; (四)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五)有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