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600538) -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 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 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