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600538) - 资产损失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损失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损失管 理的内部控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降低损失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 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产损失是指有确凿和合法证据表明该项资产的使用价值和 转让价值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灭失,已不能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包括 现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在建 工程损失、股权性投资损失等,但不包括下列损失: (一)公司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 损失; (二)公司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第四条 公司进行资产损失的确认,在对资产损失组织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取得合 法证据,证明资产损失真实情况的各种事实。可以作为损失认定证据,具体包括: (一)司法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专业技术鉴定机构等依法出具的与本公司资 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