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6005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质量,加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 编制和披露的监督作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 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 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的报告。 第十条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及改聘。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