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牧业(30010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 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 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新疆西部 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