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S INT'L(00529) - 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提名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SI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新龍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529) ("本公司") 成員 法定人數 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生效 本文件之中文譯本僅供參考 ◦ 倘若英文與中文譯本之間文義如有出入,當以英文版本為準。 第 2 / 2頁 * 僅供識別 第 1 / 2頁 1. 委員會之成員應由董事會委任,數目不得少於三名,當中大多數成員須為獨 立非執行董事及至少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委員會成員之姓名須於聯交所 網頁或本公司網頁登載。 2. 委員會之主席應由董事會委任,且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倘無 委員會主席及/或獲委任之副主席,出席之其他成員須選舉其中一人為會議 主席,惟該人士根據本職權範圍合資格獲董事會委任此職務。倘有關主席繼 任問題,則董事會主席不得出任委員會主席一職。 3. 公司秘書應擔任委員會秘書。 權限 職責 4. 處理事務所需之法定人數為3人,且當中大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倘委 員會會議按正當程序召開,且出席人數達法定數目,則具有足夠能力行使委 員會獲賦予或可行使之全部或任何授權、權力及酌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