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