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董事会秘 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二)最近 3 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尚未届满; (五)最近 3 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