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 的所有公司股份。上述主体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公司股份。 第二章 股份变动管理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高不得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 (一)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 (二)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