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 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