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环保(603817) - 海峡环保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本)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本)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 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 一的,公司应当及时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 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 募集资金到账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 (三)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 公司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需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