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力鼎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鼎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力鼎光电 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力鼎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9 号)核准,公 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48.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71.65 万元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576.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至募集资金专户中,并由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华兴所(2020)验字 D-002 号 《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