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300148)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 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 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 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