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30014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 (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