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002608) - 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一、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查,本次被提名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 格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 记录。 三、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中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综上所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徐文进先生、翟军先生、 丁旭春先生和宋才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温素彬先生(会计专业)、张洪发先生(会计专业)和张利军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