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股份(002667) - 贵州储瑛律师事务所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WILLING CORP.WILLING CORP.(SZ:002667)2025-12-01 11:02

贵州储瑛律师事务所 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之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贵州储瑛律师事务所 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致: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领股份"或"公司")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作为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 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